
为进一步探索“学历教育+技能素养”为核心的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,根据《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(试行)》以及《辽宁省“技能就业、技能增收、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”行动实施方案》的文件精神,学校积极参加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,成功获得辽宁省人社厅回函,同意我校开展营养师三级、健康管理师三级和劳动关系协调师三、四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(机构备案号为:S000021024058)。
这标志着学校在教育质量、教学水平等方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。学校将按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社会人员(含准备就业人员)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。
根据辽发改收费函(2020)109号文件以及大人社发(2021)251号文“关于规范人事考试、项目评审、技能鉴定等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”精神,经大连市财政局批准学校以“职业技能鉴定费”的名称进行收费,同时使用相关非税收入收据。

作为获得认定资格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,学校将秉持公正、客观、专业的原则,加强内控体系建设,严格工作流程,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。
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
2025年1月17日
